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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生律师

  • 所属律所:

    内蒙古司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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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浩特市医院道东,温州商贸城西门二楼内蒙古司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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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概念及条件 取保候审的条件及程序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来源:兴安盟律师
[导读]:  梁永生律师,兴安盟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司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

 梁永生,兴安盟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司航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取保候审的概念及条件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供保证人,由保证人出具担保书,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和审判,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1条一款、第60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的,一般是指以下情况: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危害社会,没有逮捕必要的。应当逮捕的人患有严重疾病。应当逮捕的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如果取保候审的条件消灭,应撤销或者变更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条件及程序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可以采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和,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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